根据公司《教务处关于选派2022级员工参加永利集团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的通知》(海大教[2022]117号)文件要求,经员工个人申报,学院审核,现对符合公司2022级员工参加永利集团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条件的,环境科学专业员工名单(附件1),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6日,公示期间凡对名单中的员工有异议者,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到永利app入口选派2022级员工参加永利集团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工作小组办公室(农科楼203),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,并有具体反映事实,否则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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